(相关资料图)
1、单位操作步骤:一、、单位补缴近三个月社会保险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:二、、补缴近三个月以上社会保险(2011年7月(含)以后)(1)、通过“普通单位企业版”软件报盘并打印表格:1《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》;2《基本医疗保险基金补缴情况表》;3存有补缴数据的U盘;(2)、《北京市补缴社会保险费申办单》;(3)、本单位成立、存续的证明材料;(4)、补缴期间单位与参保人存在劳动(聘用)关系证明;(5)、补缴期间及证明补缴基数的本单位财务记账的原始工资表;(6)、外埠户籍员工补缴时需同时提供个人完税证明。
2、三、补缴2011年7月前社会保险需要到行政事务管理科审批后到社保中心口提交材料:具体材料咨询一下当地社保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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